NCC通過兩大電信合併案 頻寬超標限2024年6月前改正
(圖/民視新聞網)

NCC今天審議通過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兩大申請案;由於合併後2家業者頻寬超標違法,附款要求台灣大、遠傳在2024年6月底前,以無償繳回頻寬、交換或交易等方式,限期改正頻寬超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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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3045)哥大宣布合併台灣之星,遠傳(4904)電信合併亞太電(3682)信,為電信產業投下震撼彈,兩案分別在去年2月10日跟3月23日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遞件,NCC去年9月底召開聽證會,歷時近1年審議通過,兩項合併案後續還需要經公平會同意。不過,傳出「台台併」可能重新議約,也讓電信業「新三國時代」埋下變數。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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