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女房東在臉書社團「房東互助會」發文透露,許多房客明明打算短租,卻會故意瞞騙要長租1年,甚至在洽談過程會一直殺價。最後原PO妥協簽約,沒想到房客住了3個月到半年後,都以「家裡有事」為由提前退租,讓原PO超無奈,唯有扣押1個月押金讓對方離開。
對於屢次發生類似狀況,原PO也感到心累,雖然她能依照合約沒收1個月押金,但依舊感到很不開心,「又要重新招租⋯好幾次下來發現根本一開始就是短租。請問各位房東有沒有可以保障自己方式⋯」。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歪樓說,原PO能多拿1個月押金也算賺到,「扣一個月也很划算啊」、「每次都多扣一個月好像也挺賺XD」、「一個月穩穩收不錯啦。弄僵了,調解、跑法院,煩都煩死你」、「帶看就要告知最少一年起跳」、「至少多扣一個月,有的遇到奧客,硬是耍賴不讓你扣,還要拜託他搬走」、「扣一個月蠻爽的啊,好房子一下子就又租出去了,沒差」。
有網友歪樓說,原PO能多拿1個月押金也算賺到。(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對此,也有網友給出自保方法,「合約加註最少一年,違約扣全部押金」、「合約寫月租原價多少,年租另優折扣,提前解約以原價計」、「先收原預定金額期滿再退優惠部份」、「租空屋,搬家成本增加,就要考量一下了」、「建議你一開始不附家俱,家電附難搬動、需要專業工具的,例如:冷氣、冰箱之類的。為何?短期租客可不太願意搬來搬去,搬家無形成本很高,一開始就可以做篩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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