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版「水行俠」訓練過程曝 女潛將揭救難困難點:不是一個人能完成

影音中心/陳則元報導
海軍水下作業大隊,負責海軍船舶海難救助、脫險及水中未爆彈與爆炸物處理作業,並依令支援責任區內緊急災害(難)防救任務,有「怒海潛將」之美譽。今(25日)國軍官媒「軍聞社」釋出新影片,介紹這批怒海潛將們如何展現專業戰力,呈現精實訓練。

水下作業大隊平時的體能、裝備訓練都已完善,處於隨時能出動任務的狀態。(圖/翻攝「軍聞社」YouTube)
海軍水下作業大隊,負責海軍船舶海難救助、脫險及水中未爆彈與爆炸物處理作業,每位隊員都必須達成「水械專長班」的結訓資格,具備基礎潛水的能力後,才能成為這支專業部隊的一份子。據水下作業大隊任婕說明,「水械專長班」的訓練,需具備國軍三項基本體能達85分以上、1000公尺蛙式游泳27分鐘內完成、潛泳達30公尺以上及完成各階段水下技能成績,例如基礎空氣水肺潛水、水面供氣潛水及濕櫃模擬潛深190英呎等鑑測後,始具備水下作業基礎能力。

任婕指出最困難的點,是隊員要即刻分辨救災的環境,找出最適合的工具和措施。(圖/翻攝「軍聞社」YouTube)

任婕提及,如果沒有特殊的救災情況的話,停靠在左營軍港的軍艦,他們底下的船底清潔檢查,海底門的清潔等等,都是他們一般的工作任務。任婕說:「最困難的點是我們救難潛水員,救災的環境其是最不確定的,我們就要評估當下的環境是怎麼樣,去選用適當的裝備。」任婕也透露,像潛水作業並不是一個人就能完成,一定要整個團隊互相合作,傳遞訊息、工具,才有辦法順利完成。

水下作業大隊於民國48年11月1日,由原救難任務編組,擴編為海軍救難大隊,隸屬142艦隊;民國52年10月合併清港隊,下轄4個作業隊,67年5月精簡為3個作業隊及救難人員訓練班,94年1月1日併編爆破大隊「水中械彈處理中隊」,同年7月1日更名為「海軍水下作業大隊」,改隸屬192艦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