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依照影片畫面無法確定違規時間及車牌,目前也沒有接獲民眾檢舉,如果接獲民眾檢舉將依規定舉發,並積極調閱ETC門架、CCTV及相關監視影像追查中,通知該機車車主到案說明。機車行駛國道,依法可對機車騎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警方也提醒,如果機車騎士誤上國道,應該將車輛立即停靠路肩不能行駛,人員則應到護欄外等安全地點等候,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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