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盤查「大外割」法院判違法 音樂老師感謝法官、律師讚重要里程碑
音樂老師詹慧玲昨日判決結果出爐後在臉書感謝法官伸張正義。(圖/翻攝自詹慧玲臉書)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音樂老師詹慧玲前年在路上被中壢分局葉姓員警攔下盤查,但她認為沒有違法而拒絕,並批評警方「很蠢」,卻被以「大外割」、上腳鐐居留9小時。昨(31)判決結果出爐,桃園地院判葉警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強制罪,有期徒刑4月,易科罰金12萬;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有期徒刑6月。對此詹慧玲在臉書發文感謝法官伸張正義,辯護律師陳孟秀非常肯定桃院做出這樣的判決、律師林智群也表示很高興看見終於有「警察因違法盤查被判有罪」的案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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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慧玲昨日在臉書表示,關於去年422中壢違法盤查事,原本就很期待宣判,但昨日下午在三峽上課,被兩個班級合計56個小孩的樂器聲音淹沒,忘了查看判決結果。得知判決結果後,她表示「感謝庭上法官伸張正義,以及訴訟之路上相伴、相挺、支持的所有朋友。」

她的律師陳孟秀今日上午也發文表示,「我必須要說,這真的是司法判決上一個非常重要的里程,希望未來員警在執行勤務時,能更加謹慎,而不是拿著《警察職權行使法》當擋箭牌,逾越法律的界線。」

音樂老師遭盤查還「大外割」法院判警違法 詹慧玲感謝法官伸張正義
律師陳孟秀肯定桃園地院的判決。(圖/翻攝自陳孟秀臉書)

陳孟秀說,這起事件事發至今已經約一年半的時間,一路上其實很心疼詹慧玲老師的遭遇,她也在前期協助詹老師進行司法上的訴訟,從事發當下的法律協助,到員警獲不起訴處分之後,提起再議成功,直到地檢署起訴該案件。

陳孟秀透露,在一審訴訟程序時,詹老師決定不委任律師,獨自走進法庭面對這一切,這一路上,看見詹老師的理性與堅定,為了她自己,也為台灣社會。

陳孟秀表示,然而,過去警察違法盤查案件,卻僅有極少數進入司法程序,主要原因是民眾舉證非常不容易,而且事發時民眾也通常被警察行為搞得很生氣或不可思議,難以冷靜進行蒐證,也因此通常都是以不起訴處分結尾。這也是讓人更佩服詹老師的原因,因為她的冷靜沉著才能有今日的發展。

陳孟秀表示,也正因為如此,逾越《警察職權行使法》執勤的員警仗恃著沒人告得成、肆無忌憚,一點一滴破壞民眾對於警方的信任。而少數員警濫權違法行為,卻讓台灣民眾逐漸失去對警察的信心,這對於一個法治國家的發展絕非好事。更強調「我非常肯定桃園地院今天做出這樣的判決。」

另位律師林智群(非本案辯護律師)也評論表示,「看到這個消息,很高興,我們終於有「警察因違法盤查被判有罪」的案例了!」

林智群表示,「法律教科書對非法盤查講得很多,大法官解釋也很多,但這些理論,不就是應該落實在判決上嗎?非法盤查,實際上發生得很多,不可能是0。」他強調,過去他曾經找了90幾個判決,都是民眾被起訴;而警察被起訴、被判刑的,並沒找到。

林智群表示,「如果100個判決裡面,95個是民眾有事情,警察沒事,任何人看到之後,都會得出應該配合甚至忍耐的結論吧!處理案子時,對民眾不利,事情出來後,只能拿課本裡面的理論,安慰大家,說跟警察對抗吧!有問題地檢署、法院會保護你,表示自己很保障人權,這不是很偽善嗎?」並強調不應賣弄課本上的理論,實務判決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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