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妻2房1車求離婚不成 前銓敘部長朱武獻怒提告!最終結局出爐
前銓敘部長朱武獻訴請離婚法院判准確定。(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過去曾公開反對同性婚法案的前銓敘部長朱武獻,對杜姓妻子訴請離婚,一、二審以2人婚後不睦、長期分居為由均判准離;今(30)日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判准離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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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2歲的朱武獻是台灣知名公法學者,台大法律系學、碩士畢業,出國留學取得德國薩爾蘭大學法學博士學位,返國後於輔仁大學任教。過去曾任銓敘部長、國策顧問等職。2017年11月,宗華教信聯盟成立,朱武獻為首任黨主席。2020年3月4日,民進黨中評會決議,朱武獻、高大成、潘建志等7人等因違紀參選,均遭開除黨籍。

2016年下一代幸福聯盟上凱道抗議同婚法案,朱武獻也公開發言,認為同性婚姻法案會讓家庭婚姻制度崩潰、社會結構與傳統家庭倫理蕩然無存,因此他堅決反對修改《民法》使同性婚姻合法化,但他尊重同性戀者的存在,希望未來以專法保障同性戀者的權利。

至於朱武獻的離婚官司部分,朱武獻提告主張杜女婚後與其前段婚姻育有的2個兒子相處不愉快、長期家庭失和,2009年2人曾簽署離婚協議書,他同意將名下台北市文山區、新北市新店區2戶房產及1輛轎車移轉給杜女,沒想到2房1車過戶後,杜女卻拒絕辦理離婚登記。

朱武獻向法院表示,他簽署協議書後和2子長期租屋在外,杜女也換了住家門鎖,雙方分居已達10年,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指控杜女是以協議離婚為名,向他謀取財產,訴請法院判雙方離婚。

杜女則反駁,說自己2009年確實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但當時是因朱武獻心意已決要離家,她擔心朱在外接觸各類人物會危及身家財產,才會要求先將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更反控婚後朱男與一名女子過從甚密,而且當天簽完離婚協議書人就馬上離開,10多年來對她不聞不問,控訴婚姻之所以出現裂痕是因朱男疑似外遇,而非自己與朱男2子相處不睦,主張朱男要負較大責任,不得請求離婚,請法院駁回。

案經法院審理,一、二審認為依證據及證人證詞,難以認定朱武獻有外遇事實,並審酌雙方因婚姻、子女管教等問題長期不和,杜女當初也願意簽署離婚協議,甚至還上網透過律師事務所找2名證人、分配財產等。況且雙方已分居10多年互不來往、各謀生計,也未曾要求再與對方同住等相關事證,認為婚姻破綻已難以回復,因此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判准離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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