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動法》修法受不實指控! 國防部嚴正澄清:國家不會讓孩子上戰場
國防部今日發新聞稿嚴正澄清全動法相關指控。(資料照/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國防部2月21日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更名為《全民防衛動員法》,未料卻引發動員16歲以上學生和管制媒體的疑慮,國防部晚間發新聞稿澄清指出,面對新型態的資訊戰、認知作戰,如何有效公私協力,確保戰時正確訊息的傳遞,避免錯假訊息擾亂民心,為修法重點,所謂藉修法名義「箝制媒體」並非事實。此外戰時由國軍軍工廠的兵工人員負責武器彈藥生產、而非學生,國家也不會「讓孩子上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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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議題,國防部今日新聞稿表示,修正草案預告期將於明(6)日24時結束,後續將協調相關部會,參酌各界建議、世界上其他民主國家法規等,修正條文內容;並充分落實社會溝通,以更審慎嚴謹的方式,完備我國全民防衛動員機制。

國防部首先說明,從國家安全的角度分析,世界民主國家都有類似動員法規,如美國的《戰略與重要物資儲備法》、韓國《應急準備資源管理法》,中立國瑞士也訂有《聯邦徵用法》,主要目的為「平時周全整備」、「戰時有備無患」,如此在遭遇緊急狀況時,方能有效運用國家整體實力、確保安全。

國防部進一步指出,我國《全動法》並不是「新訂法律」,公布施行迄今已22年,雖曾經在103年、108年經過兩次小幅修正,但仍有部分不合時宜的規範。為了與時俱進,以能因應各種可能的不確定風險,負責任的政府必須預先建構一套非常時期的「緊急狀態法制」。

國防部表示,我國在憲法層次有總統的緊急命令權,在法律層次除有《全動法》、《民防法》外,《災害防救法》、《傳染病防救法》中的緊急應變機制也構成「緊急狀態法制」的一部分。

國防部指出,唯有使各層級的緊急狀態法規整全一體、環環相扣,才能擁有抵禦戰事及災變挑戰的足夠動員量能,而如何完備全動法修法至為關鍵。並指出啟動修法工作,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強化國家整體韌性,周延相關配套,精進整體動員機制。

另對部分不實指控,國防部再次嚴正澄清,面對新型態的資訊戰、認知作戰,如何有效公私協力,確保戰時正確訊息的傳遞,避免錯假訊息擾亂民心,為修法重點,所謂藉修法名義「箝制媒體」並非事實。

國防部表示,另戰時由國軍軍工廠的兵工人員負責武器彈藥生產、而非學生,國家也不會「讓孩子上戰場」。《全動法》做為一項國家遭逢戰爭等緊急事態下的全民動員法律依據,更不會影響人民平時的自由權益。

國防部強調,國家越是做好準備,越能精準、有效地因應緊急狀態,同時兼顧人民的權利。未來將持續彙整各界建議,並參酌主要民主國家相關經驗與法規,持續進行跨部會協調及社會溝通,待整備周全後,再依序陳報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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