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新北社區公共電箱內驚見改造槍彈! 涉案高中生一審重判5年2月
新北地院一審判袁姓高中生5年2月徒刑,圖為示意圖與事件無關。(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驚傳一名袁姓高中生將改造手槍及8顆子彈,藏在社區公共弱電箱內!社區住戶發現對講機不通,請維修人員前來處理時案情才曝光,維修人員打開公共電箱時驚見非法槍彈,趕緊請社區幹事報警,由於新北市警察局在手槍板機、滑套、擊錘等處採集到的DNA-STR型別,經比對後均與該名高中生型別相符,新北地院日前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槍枝罪,判他有期徒刑5年2月,併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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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中和袁姓高二生,涉嫌將1把改造手槍及8顆子彈藏在居住社區10樓外的公共弱電箱內,2020年7月1日下午2時許,弱電維修員因社區同層住戶的對講機不通,前往維修時,卻意外發現手槍及子彈,趕緊聯絡社區幹事報警,中和分局前往並破獲上情,經調查認為袁姓高中生涉有重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起訴之後,袁男否認槍彈是他的,並在法庭上辯稱,某日上午他發現「家裡電燈怪怪」的,跑到樓梯間公共弱電箱查看,因為怕觸電還特意戴上手套,開到第2個弱電箱時,發現裡面有個包包,打開來發現改造手槍及子彈,他好奇心起,把手套摘下並把玩槍枝,然後就放回原處,離開現場去參加陣頭。袁男表示,雖然有接觸過槍枝,但否認扣案槍彈是他所有,也不是他放在事發現場。

新北地院審理後,將槍彈送內政部刑事警察局鑑定,鑑定結果認為,該改造手槍由貫通的金屬槍管組成,可供子彈擊發且經試射功能正常,具有殺傷力。至於子彈部分,有3顆為改造,擊發動能不足,不具殺傷力;另外5顆口徑為9x19mm制式子彈,擊發正常,具有殺傷力。

此外,法院也將扣案槍枝送新北市警察局進行DNA-STR型別鑑定,結果在板機、握把、滑套、擊錘等槍枝關鍵部位,均驗出與被告袁男DNA型別相符情形。

法院認為,若非袁男對槍枝性能有所了解,一般人不可能隨意碰觸槍枝板機、滑套及擊錘等處,以免不小心擦槍走火。此外槍枝被發現的公共弱電箱也與袁男同屬10樓,具有一定地緣關係。

判決指出,一般住戶未必能知悉公共弱電箱的所在位置,而且一般人若發現家中電燈有異狀,應該會先去看住宅內的「總電源開關」,根本不需要去查看公共弱電箱。此外根據弱電維修員的證詞,公共弱電箱的功能是「市內電話」、「對講機」及「第四台」,與私人住宅室內電源並無關連。

尤其袁男自稱電燈異常,去到公共電箱發現手槍及子彈後,不但沒有報警,還「把玩」並碰觸板機、滑套、擊錘等部位,然後就離開現場,法院認為袁男的說法與常情不符,也沒有相關事證可佐證,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詞。

新北地院判決指出,手槍及子彈為法定違禁物,袁男竟漠視法令而任意持有,已造成社會治安及他人生命的高度危害,且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審酌袁男並無持改造槍彈傷害他人或造成實際損害的犯罪紀錄,在法庭上自陳目前就讀高二、曾從事餐飲打工,與父母、姊姊同住等經濟情況,判處袁男5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扣案槍彈具殺傷力部分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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