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平鎮於3月中出現有東非狒狒四處遊蕩的傳聞,23日起該隻狒狒的身影頻繁被大眾捕捉,此狒狒的真實來源與動向成為全民焦點,為了避免野獸誤傷民眾,地方縣府派度專業人員、配戴麻醉彈準備將逃亡狒狒「逮捕歸案」,沒想到27日眾人合力圍捕之際,卻出現「一顆無名彈」劃破全場、飛向逃亡中的狒狒,讓牠頓失行動能力、最終失血過多身亡,這場「狒狒逃亡記」竟以槍擊收尾,令全台民眾十分錯愕,經農業局人員調查後發現,開出「關鍵一彈」的槍手是一位有著獵槍的獵人,而該名獵人參與圍捕計畫的原因、目的仍有待警方釐清。
開出「關鍵1彈」的林姓獵人,目前仍接受警方調查。(圖/民視新聞網資料照)根據《聯合報新聞網》報導,曾任職於新北地檢署主任民生組檢察官的陳建良律師表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範,野生動物分為保育類與一般類,保育類為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隻野生動物;一般類則為保育類之外的野生動物,而由於「狒狒」屬於保育類動物,按照野保法第41條規定,違反規定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若經警方查證確認該名獵人行為違法,將有可能面臨此2後果。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狒狒主動避人群又沒危害 他問「乾脆別抓牠」?眾人搖頭揭必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