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表示,接獲銀行行員通報,有名謝姓客戶聲稱,投資虛擬貨幣賺了新台幣1684萬元,幣商要求繳交獲利金額2%手續費,才能獲利領出,謝男到銀行準備提領250萬,行員察覺有異極力勸說,謝男仍堅持想提領,於是報警請求協助。
警方到場後進一步了解,謝男在Line群組認識一名投資客,對方向他分享賺錢方法,謝男依照指示註冊投資平台帳號,並匯款30萬元,僅過3小時,投資平台的管理者就回傳一張截圖,聲稱謝男獲利千萬元,對方還告知若要取得獲利,需先繳交338.8萬元押金,謝男立刻提領現金到便利商店面交。
謝男聽信投資平台,欲交給對方250萬元手續費,在警方極力勸阻知下,他才驚覺不對勁。(圖/警方提供)幾天後謝男要出金,投資平台告知需要交獲利金額2%的手續費,約新台幣250萬元,警方得知全程後大吃一驚,謝男被騙百萬仍堅信可以獲利,警方請謝男現場登入平台,沒想到謝男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帳號密碼,他才愈想愈不對勁,只單看截圖就信以為真,才恍然大悟自己遭騙上當,幸好沒有繼續匯款,保住剩餘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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