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樂媽喊告炎亞綸3罪名!律師驚曝「沒資格」揭關鍵原因:效果差很多
娛樂中心/黃笙報導
台灣「#MeToo」風暴日前橫掃演藝圈,包括許傑輝、宥勝、黃子佼、NONO(陳宣裕)等男星皆中箭落馬,其中藝人炎亞綸遭抖音網紅耀樂出面指控,疑似在對方未成年時曾未經合意發生關係,甚至偷偷拍下私密影像導致外流。25日有平面週刊報導,氣憤難平的耀樂母親決定對炎亞綸提告3項罪名,不過有律師點出關鍵,耀樂母親根本不具備告訴人資格,並揭露「告訴」與「告發」的巨大差異。
根據《鏡週刊》報導,耀樂母親獲悉此事後既難過又生氣,將於端午連假期間開告炎亞綸,提出「拍攝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性侵16歲未成年者」、「恐嚇」3項罪名,並表示「我要的不是錢,是要炎亞綸負起法律責任,絕不姑息」,強調堅持一罪一罰,能告的都要告。不過事後耀樂則透過IG限時動態回應「今天已到案配合調查,一切靜待司法調查」,卻稱「家裡並沒有任何人接受媒體訪問」。
FB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昨(26)日也發文,指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不過由於耀樂已經成年了,所以耀樂的媽媽「不具備告訴人資格」,只是這幾項罪名都屬於非告訴乃論,即便無法告訴還是可以告發,「但告發跟告訴效果差很多就是了」,並舉前幾年告發員警的自身案例,後續發生什麼事情其實不會知道,「就是1個去跟警察說這邊有人違法的路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