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也得禮讓 「帝王條款」引發熱議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今天7月1日,禮讓行人新制上路,車輛若未停讓行人,最高罰6000元,台中市警察局臉書發文製圖,提醒民眾,但其中一項內容,行人闖紅燈,駕駛仍應停讓,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說太誇張,難道紅綠燈是好看的嗎?對此,台中市警局出面解釋。
禮讓行人,新制上路,台中市警局臉書宣導影片,點出各種違規,希望民眾小心,同時也製圖發文,提醒民眾,但裡頭這項引發爭議,讓網友熱烈討論。
上頭這張圖,行人闖紅燈,駕駛仍應停讓,發生事故,仍有民、刑事責任,行人違規,另行告發,有網友留言說,太誇張了,紅綠燈是好看的嗎?這也太霸王了,連闖紅燈違法在先,還要禮讓,質疑根本是「帝王條款」。
民眾說,「我是覺得不合理,因為行人已經先犯錯了,為什麼汽車還要讓他過。」
行人闖紅燈,車輛還要禮讓,否則也可能挨罰,民眾似乎不大能接受,警方趕緊出面解釋。
台中市交通大隊警務員周罃說,「再次強調,如果遇到上述,行人闖紅燈不停讓的話,警察局還是會依相關個案來用勸導項目,以不舉發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