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電費新制」正式上線!2大重點一次看:「房東超收」最高罰50萬
今(15)日開始「租屋電費新制」正式啟用,這次修正主要為兩大重點「計收標準」、「資訊透明化」,內政部也發新聞稿說明相關內容。(組合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生活中心/簡叔萱報導

離鄉到外地工作、求學,大部分的人會選擇租屋通勤,租屋考量「通勤時間」、「房型需求」、「附近商圈」、「搭車距離」等,其中最重要還是「費用」,今(2024)年4月台電電費漲價,連帶租屋電費跟著漲,租屋成本上漲,不過行政院日前核定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主要修正「電費計費基準」、「租屋電費資訊透明化」兩項,從今(15)日起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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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昨(14)日發布新聞稿,說明這次修正規定的兩大重點:

電費計收標準
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
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不可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
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
房東收取的電費不可超過電費單的「每期電費總額」。
此外,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果沒有分攤併入電費單內,房東也不可以額外收取
租屋電費資訊透明化
房東在收取電費時,需要提供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用電度數等資訊給房客知悉。
房客也可自行台電申辦查詢相關電費資訊。

內政部特別提醒民眾自今天(15日)日開始,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

「租屋電費新制」正式上線!2大重點一次看:「房東超收」最高罰50萬
今(15)日「租屋電費新制」正式上路,不過舊租約不溯及既往。(圖/民視新聞)

去(2023)年租賃條例修法,租屋族的租賃住宅契約已全面適用「消保法」保護,房東如果違反新制規定超收電費者,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者,可以處3萬到30萬元罰鍰、拒不改正者則加重處以5萬到50萬元罰鍰。房客如果遇到房東以漲租、解約或變相收取電費等不當方式,衍生租約法律糾紛時,8月開始可向內政部合作的法律扶助基金會,電洽免費租屋法律諮詢


內政部公告相關連結:租屋電費新制常見問題QA租屋電費新制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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