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賣房,結果不但房貸要繼續繳,名字還是別人的,這種地獄倒楣鬼的情況,真有人碰到了,經手的房仲說起這起事件,很離奇!
聲音來源:當事房仲林先生:「賣房他非常的憔悴,因為這件案子也卡了他一年多,他當初想要賣這間房子,也是因為有資金上的需求,他沒有想到他賣這間房子,結果到現在已經過了一年多了,還沒有拿到錢,還要繼續繳這間房子的貸款。」
當事房仲說,屋主在去年七月,透過仲介賣屋,買賣過程都很順利,尤其還有簽履約保證,但萬萬沒想到,就在對保完畢,房子剛過戶,銀行準備撥款的短短3天內,買方就因為涉嫌詐欺罪,被收押禁見,不但900萬的尾款拿不到,後續更因為房子,被法務部調查局扣押,加上屋主銀行貸款,還沒有塗銷,700萬的房貸還是得要繼續繳!
"買家涉詐欺罪"屋主過戶了 房被扣押還要還貸(圖/翻攝自網路)
聲音來源:當事房仲林先生:「這件案子有涉及到刑事跟民事,我們告的話是告民事,然後民事的法官當初也說,他就算把房子辦完給我們,但是也不一定有辦法,把房子終於拿回來,因為現在這間房子,就是由刑事那邊去扣押的,那邊認為說這間房子,是買方的不法所得獲得到的房子。」
律師陳建州:「如果因為刑事扣押,導致賣方的財產受有損失,例如房子被拍賣,這也可能會有國家賠償的問題。」
對此律師建議,屋主可以先提民事,要求和買方解約,而如果刑事後續認定,房子是不法所得,必須法拍,也還是可以申請國賠,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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