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屋主于先生:「撞擊點是在這邊,之後然後電視就變成條紋。」
三年前,花了2萬多塊買的55吋液晶電視,卻在今年中搬家時,被搬家公司撞成黑頻,不能看。
受害屋主于先生:「這張沙發還有白色這個櫃子。」
電冰箱、櫃子、雙人床,各種大型傢俱,從台北文山區搬到新北板橋,業者原來預估要5-6台車搬運,結果搬家當天,只來了一個人、一台車,害于先生當天整整花了12小時,才搬完家,累到話都說不出來。
受害屋主于先生:「那天我從早上11點,一直搬到當天的半夜,一直跟我說他是合法的,有合法的搬家公司,都會提供紙箱,他說他沒有提供紙箱,要我去買黑色大型垃圾袋,所以他在搬家過程的當中,拉破以後,導致裡面的東西都外溢出來。」于先生經由朋友介紹,在今年5/27,花了13000元,雇用蘇先生搬家,結果搬運過程中,電視撞壞,對方第一時間表示會賠償,6/13還來拍型號,但中間多次致電詢問進度,都沒下文,6/19竟嗆聲,不爽可以直接提告。
受害屋主于先生:「他說我損害他的名譽,要對我提告,我只是請他,盡快處理這方面的事情,而他就是一直在推託,然後不處理之後,口出惡言說,那你去提告我或者是『撂兄弟』。」
于先生向新北市消保局申訴,但因為搬家公司沒有地址,無法受理。(圖/民視新聞)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這件消費爭議,我們新北市消保官收到以後,發現消費者沒有辦法寫出業者的有效地址,所以沒辦法受理,消費者對這個業者的資料,其實了解不多,甚至業者提出的名字也不見得是真的,但我們看業者在臉書上的照片,他的所謂的貨車是自用貨車,是白底黑字的牌照,並不是綠底白字的牌照的營業用車,依我們公路法第77條的規定,他這樣做是違法的,另外也可能構成毀損罪,我們建議消費者可能透過刑事訴訟的方式,向主管機關檢舉。」
事發至今2個多月,搬家公司擺爛不回應,于先生向消保局申訴後,發現對方沒有商業登記,根本是違法白牌車,現在只能報警,提告自救。
更多新聞: 台股崩盤結束「抄底仔時機已到」?謝金河示警3情況斷言:不會再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