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即時新聞】法院針對「人頭帳戶」,認定是不是幫助犯,往往早有「心證」,根據司改會統計,過去因人頭帳戶涉及詐欺案的被告,遭判有罪率高達98%,甚至吃上「洗錢罪」官司,還有法官無視於「無罪推定原則」,實務上出現不少「冤錯案」,司改會決定向監察院提出陳訴,請求國家人權委員會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