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即時新聞】「76行者」大體修復團隊前總召陳修將,涉嫌殺害女友案,被檢方以「殺人罪」起訴,但法院18日一審宣判,改以「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6個月,另外2個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各4個月,合併應執行6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地檢署表示,會研議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