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跨區爭議 中國醫藥大學附醫聲明澄清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今天發聲明澄清。(圖/擷取自「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臉書)

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完成開院以來首例器官移植,因權宜之計「跨區」由台中總院派醫生協助,遭醫界質疑是「違反遊戲規則」。對此,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今天發聲明澄清,過程中完全遵循《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執行並依照「器官移植登錄系統」完成器官分配。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聲明如下:

2021年1月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有病患呈現腦死,經主治醫師解釋個案當時因不慎由高處墜落,腦幹受傷嚴重且呈現腦死的狀況,但因個案年輕且其他器官狀況良好,因此向家屬提議器官捐贈的可能性。

由於個案是一位非常貼心的女孩,父親決定延續女兒的愛心,積極希望將其可用器官遺愛人間幫助更多人重生,發揮大愛精神。因當時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尚未跟北區opo醫院簽訂醫療合作契約,無合作醫院可協助啟動器官捐贈流程,故商請台中總院器官移植中心幫忙。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器官移植中心鄭隆賓院長考量跨區爭議,向器官移植登錄中心請示此個案如何處理。當時呈報器官移植登錄中心的內容是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尚未簽訂醫療合作契約,無法在短時間內尋求北區醫院支援,但總院支援恐有跨區爭議。與器官移植登錄中心詳盡討論後,器官移植登錄中心建議將個案轉回總院處理才無跨區爭議,並指示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宜盡速與北區opo簽約。

然而當時個案生命徵象不穩定,經評估後如果硬行轉院可能危及捐贈者性命且造成器官浪費,因此再次請示器官移植登錄中心,經進一步討論,器官移植登錄中心認為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未與北區opo簽約無醫院可以支援,病人又無法轉院。

權宜之計只能由台中總院派人協助完成本個案器捐,但此個案完成後應盡速與北區opo簽約。因此,鄭隆賓院長立即指派移植團隊前往協助,啟動器官捐贈流程,過程中完全遵循「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執行並依照「器官移植登錄系統」完成器官分配。此個案順利捐贈完成後,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業於 2 月完成與北區 opo 醫院簽訂醫療合作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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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