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路上,車輛來來往往,不過豎立在分隔島上的測速照相機,外殼被噴上黑色油漆,用來拍照的視窗,這下完全看不到視線,遠看就像機器人瞎了眼。
民眾說,「它也沒有礙到你啊,它也是為了大家的安全著想。」、「不管怎樣這也是政府的財產,納稅人的錢出的,修理還不是花我們的錢。」
民眾看了也直搖頭,位在台九省道蘇澳軍人公墓前,一支測速照相機,被人發現整個外殼,被噴的一片黑漆漆,警方到場查看,所幸除了遭黑漆汙染外,測速照相機功能一切正常,用清潔劑擦拭後,恢復運作,不過這行為,已經涉及毀損公物罪。
宜蘭縣交通隊副隊長鍾升說,「民眾以噴漆方式或者以其他物品來損壞我們相關的執法設備,將涉及刑法毀損公物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去年2月宜興橋頭前這根測速桿,也被酒駕民眾撞斷,一審判賠17萬多元,但二審重罰。
宜蘭縣交通隊副隊長鍾升說,「經本局向肇事人提出民事訴訟之後,於今年四月宣判肇事人,應賠償本局合計115萬餘元,以供本局修復該處執法設備。」
收到超速罰單,別拿測速照相桿出氣,破壞了公物,到頭來不只吃上毀損公物罪,還要花筆賠償費用,得不償失。
(民視新聞/黃富溢 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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