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PTT上列出明揚國際科技的Google評論,包括「爛死人的公司,薪資底,環境髒亂而且還都是粉塵,塗裝部都是有毒的漆味,新進人員都只有被欺負的份;血汗工廠,強迫加班,本薪只有21150元,加一堆津貼才超過基本底薪,重點是加班費是用本薪計算的,所以基本上給你一點點前要你做的跟狗一樣;新人體檢費絕對不會退給你,千百個理由不給你簽正職員工所以不退,不建議您去當血汗工,你若想去吸噪音吸粉塵就去吧,由其機台操做,常發生切到手等事件;一進去就是壓迫感,使新人逼迫上班加班12小時」等明確負面評論。
此外,該公司在2011年還被多名員工控訴違法勞基法、拒付資遣費,甚至還不斷發生工安意外。根據屏東地院2011年的判決書內容,多名員工在主張中提到:「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環境為充滿橡膠粉塵、高熱、強鹼、刺鼻氣味及重機械等對身體健康有危害之虞場所,員工於上班期間,縱使已維持較高之注意力,但該公司每年仍然不免發生百件以上,甚至高達140件大小不等之工安事件。」
有網友翻出民眾對於明揚的評論,發現不少人公開控訴業者疑似違法情事。(圖/翻攝PTT)
對於員工控訴,明揚抗辯時提到員工在職期間,並未對超時加班有異議,離職時以遷廠為由提出資遣費請求未果,才用其他理由要求資遣費。但法官審理後,認定5名員工超時為事實,判處明揚應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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