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警局表示,本案為警政署偵辦案件時,發現疑似本局員警與不法分子往來過密,是否洩漏個資等情事,遂報請宜蘭地檢察署指揮警政署督察室、政風室、本局督察科等進行偵辦,以釐清員警有無涉及不法。
警方指出,專案小組於今上午9時30分許,持宜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針對涉案劉、邱姓員警及關係人之個人行動電話及電腦設備等相關證物執行搜索,後續針對相關事證逐一清查,目前案件偵查中,相關案情尚待釐清。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台高檢揭最新詐騙手法 AI變臉假冒公安詐得9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