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顯示,這兩名15歲的國中生同班同學,4月30日晚上11時許,他們騎著其中一人母親的機車出遊,經過青年派出所時,警員正準備外出執勤,發現兩人未戴安全帽並攔下。警員隨後開單並扣車,並得知他們都是未成年且無照駕駛。
這兩名國中生對於被扣車感到不滿,於是他們在5月1日凌晨2時許返回派出所,計畫報復。其中一人先假裝詢問警員領車流程,另一人則在派出所門口等待,趁警員被支開後,按下電動門並向裡面丟了5顆雞蛋。警員迅速察覺,立即制止並將兩人帶回派出所。
警方表示,這兩名國中生因被開單並扣車而心生不滿,企圖報復。他們的行為構成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款所定的違法行為,即「在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使用顯然不當的言詞或行動,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的程度」,可能被處以拘留或新台幣1.2萬元以下的罰款。
北市2屁孩向「派出所砸雞蛋」( 圖 / 翻攝畫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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