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告發之後,徐巧芯反嗆「不就證明說法為真」。于北辰直言,「這就是洩密」,尤其徐巧芯公布相關文件時,有將部分內容貼起來,「代表你知道那是『密』,不然妳幹嘛要貼,明知故犯」。于北辰認為,徐巧芯的做法,不僅會讓後續支援烏克蘭行動受阻,也可能破壞台灣與捷克之間的外交默契,而最大獲利者只有中共或俄羅斯而已。
至於媒體人黃揚明提到,徐巧芯在記者會或媒體聯訪時公布機密文件,不屬於「立委言論免責權」的範疇。于北辰說明,言論免責權並不包含「觸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明訂,因洩密造成國家重大利益損害即屬違法,若徐巧芯有違反就要依法究辦,「言論免責權不是為所欲為」。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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