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打詐新四法」 加重刑責! 詐欺千萬最重關10年
行政院長陳建仁(左)與副院長鄭文燦(右)出席行政院記者會。(圖/民視新聞)

財經中心/楊思敏、戴亞倫、SNG 台北報導

隨著科技發達,詐騙也越來越猖獗,行政院會通過打詐新四法,要送往立法院三讀。打詐專法中,針對抖音、Meta、Google等網路廣告平台,要求指定法律代表人,如果公司不配合下架詐騙廣告,最多可罰2500萬元。另外,也針對鉅額詐欺和詐騙集團成員要加重刑責,從源頭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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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陳建仁:「打詐的政策能夠跟專法化,來建立我國新的法治里程碑,也來落實政府打詐的決心。」

陳建仁親自宣布,院會通過"打詐新四法",包含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草案"、洗錢防制法、科偵法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跨部會展示打詐決心。

陳建仁說:「符合我國國情,而且彌補現行規範不足的部分,我們希望朝野各黨團,大家一起,來使得這個法案能夠盡早通過,讓我們許給台灣人民,打詐很有效率的一個國家。」


行政院會通過「打詐新四法」 加重刑責! 詐欺千萬最重關10年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圖/民視新聞)


針對新型態投資詐騙,數位部要求抖音、X和Google等大型網路廣告平台"類落地",如果在台灣無分公司,要指定法律代表人作為窗口。公司不配合下架詐騙廣告,最重可罰2500萬,情節重大的,降低流量、限制擷取,形同封網,平台得盡更多防詐義務。

行政院政委羅秉成說:「重大治安的犯罪有專法,詐騙已經跟前面這幾個,反毒肅槍掃黑的嚴重性,幾乎是不遑多讓,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應該集中修法。」


行政院會通過「打詐新四法」 加重刑責! 詐欺千萬最重關10年
打詐專法中加重犯人刑責。(圖/民視新聞)


打詐專法加重刑責,1000萬以上鉅額詐欺,刑期從1到7年增加至3到10年。3人以上詐騙集團加重刑期1/2,並提高假釋門檻,初犯刑期要達1/2,累犯3/4,三犯就不能假釋。

羅秉成說:「現在還在高發期,我預期前面這個痛苦期,會有點長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在大力的打詐過程裡面,把那些黑數逼出來,去年比前年增加大約27%。」

政府強調要以窒息性執法嚇阻,去年攔阻詐騙金額達93.79億元,扣押犯罪所得38億,創歷史新高,期待四法盡快三讀通過,讓執法單位更有效打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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