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打詐新四法通過 謝金河籲別再賺黑心錢:刊登廣告必須採實名制
財訊傳媒董事長謝金河長期深受投資詐騙廣告困擾。(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財訊傳媒董事長謝金河先前便抱怨,詐騙集團冒用他名字招搖撞騙,向臉書檢舉也沒用,更不解「為什麼政府一點辦法也沒有?」而行政院昨(9)日通過「打詐新四法」草案,將著重源頭防制。謝金河便直言,在臉書上仍有一堆假冒他的帳號,批評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造成。他更建議,在網路平台刊登廣告必須採取實名制並交代金流,一旦有人受騙,刊登廣告的平台及廣告業主就必須付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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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昨通過「打詐新四法」草案,謝金河表示看到有媒體以他為標題,「我是網路詐騙最大的受害者之一,新聞拿我來當標題,這也很合理。」不過,這打詐四法通過後,他打開臉書跳出的畫面,都是他的詐騙廣告,這些詐騙集團似乎擺明跟著政府對著幹!

謝金河指出,現在「打詐新四法」草案通過,重點在於政府的執行力。尤其是對於平台業者的廣告刊登,台灣的法律代理人及法律責任,以及刊登詐騙廣告業主的金流,他認為應該要更進一步規範。

「到目前為止,詐騙最猖獗的都在臉書,很多人鼓勵我直接去告臉書創辦人馬克.佐伯格(Mark Zuckerberg),但那太過滋事體大,也不見得有效果。」謝金河建議,在臉書刊登廣告必須採取實名制並交代金流,一旦有人受騙,刊登廣告的平台及廣告業主就必須付連帶賠償責任。

「臉書、Line、YouTube或Google至少在台灣要指定負責人。」謝金河直指,由於這些平台接受詐騙廣告,這是營業行為而非言論自由,必須要受到規範。而政府的打詐必須統籌,不能互推責任,形成三不管地帶。像是數發部、金管會、警政機關、內政部,大家好像都有責任,「最後好像都束手無策,只好互推責任」。

謝金河還提到,最近有新科內閣部會首長告訴我,賴清德對於詐騙橫行、目無法紀的行為非常在意;也聽說賴清德給數發部新科部長黃彥男的指令,就是全面打擊網路詐騙。對於將卸任的陳建仁院長召集內閣首長推出「打詐新四法」,要給予肯定!謝金河也呼籲網友,他從未招收股票投資的會員,也不會在Line上隨便跟別人加朋友,看到詐騙就幫忙舉報;也呼籲臉書等網路平台,不要為了賺黑心錢,做了違背良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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