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調查權二讀「拒配最高罰10萬」 綠痛批荒唐
國會調查權相關條文昨(21日)二讀,引發擴權質疑,立委蘇巧慧指出,這個條文是有史以來第一次立法院規定自己可以處罰人民。 (圖/民視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會調查權相關法案昨天在立法院二讀,條文賦予立委權力組成調查委員會,能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和關係人員提供文件,而且調查對象不配合,還能處以最高10萬元的罰鍰。民進黨立委痛批太荒唐,因為這是史上第一次立法院可以處罰人民,連私人企業都受到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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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韓國瑜:「有無異議?有異議我們現在表決。」立委(民)李坤城:「恐嚇人民啦!罰10萬罰到你怕為止啦。」

國會調查權二讀「拒配最高罰10萬」 綠痛批荒唐
國會調查權相關條文昨(21日)二讀,引發擴權質疑。 (圖/民視新聞)

立法院修法,新增國會調查權,民進黨疾呼反擴權,要求退回委員會審查,因為條文爭議實在太大。

立委(民)蘇巧慧:「這個條文是有史以來第一次,第一次立法院竟然規定自己可以去處罰人民耶!立法院可以做行政處罰,我們念法律系的我們讀法律的,從來沒有聽過有這種事情,社會上有關係的人,通通要接受立法院的調查,他跟你調資料,你不能拒絕,不然你就會被處罰鍰,連續罰鍰喔!連記者們都是啊!各位!站出來吧!站出來吧!」

國會調查權二讀「拒配最高罰10萬」 綠痛批荒唐
國會調查權相關條文昨(21日)二讀,引發擴權質疑。 (圖/民視新聞)

民進黨立委忍不住情緒激動,但藍白聯手下,相關條文二讀,賦予立院設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的權力,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5天內提供相關文件,如果是公務人員違反規定,移送監察院,如果是法人團體違規,經院會決議可處1-10萬元罰鍰,而且能按次處罰,讓民進黨立委憂心忡忡。

立委(民)莊瑞雄:「法人有公法人有私法人,台灣98%是中小企業,這160幾萬家公司中小企業,如果你得罪了藍跟得罪了白,你不得了了,要你提供資料你就必須要提供,不給罰錢,誰還選總統啊當立委就好了多爽啊。」

立委(民)范雲:「包含我們的媽媽土風舞社,包含我們的泡茶論政會,包含現在在青島東路,發起的這麼多的NGO,只要有任何一個立委,認為他隱匿資料,跟他調稅照調稅籍資料,調財務資料調會議紀錄,為什麼要如此威脅傷害我們人民團體,結社的權利。」

國會調查權,從一般人民到企業,都被波及,就連歐洲商會日前也刊登報告,示警在台外商應密切追蹤提案,因為不配合立法院調查,或任何可能觸怒立委的行為,皆存在風險。不過,相關法案最快周五就能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屆時造成的衝擊,將是全民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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