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將赴中參與政治活動  最重罰500萬
我國退役將領赴中時有所聞,行政院會今天(7月6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未來退將或政務官赴中國,將管制至少3年,並且禁止唱中國國歌、向中國國旗敬禮等政治意味濃厚的舉動,情節嚴重者,最重可剝奪全部月退俸,領一次退者,最重罰500萬元。

37位國軍退將,去年赴中參加孫中山紀念活動,人家奏國歌,他們卻跟著起立致敬,引發爭議,行政院終於拍板定案,增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來退職未滿15年的中將以上軍官,及國防、外交、兩岸、國安等副首長以上政務官等,都禁止參加中國領導人主持的相關活動,或向中國國旗行禮、唱中國國歌等,政治意涵濃厚的行為,約千人受到影響。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他們政治局的七位常委,他們主持的政治性公開慶典活動,就不可以參加。透過電視畫面,透過新聞媒體傳回來,對民眾、社會的觀感非常負面。」


行政院規範,如果違反條例,將祭出重罰,上將或政務副首長以上者,最重將剝奪全額月退俸,終身不得再領取,領一次退者,最多可罰500萬,如果是中將,最重剝奪半額月退俸,一次退者罰鍰最多100萬。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我們是做了比較嚴格的限制,更明確更精準 ,是一個最小範圍內的(影響)。」

  

資深媒體人王瑞德:「我認為還不夠,少將才是真正掌握。比如羅賢哲 ,他掌握台灣陸軍的通訊資料,那麼少將以上就應該進行管制。」

  
資深媒體人認為,條例管制範圍還要擴大,尤其是工作涉及機密的退離職人員,現在赴中管制期,原則上是3年,可以由原機關增減,修正後,是至少3年,只能多、不能少,包含馬前總統、吳前副總統等都受到規範,就是希望在我國備受中國打壓時,政治認同錯亂的畫面,不再上演。

(民視新聞/陳妍伶、謝政霖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