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變換車道 小心吃上公共危險罪
車禍沒碰撞、仍吃上肇逃罪責!台中一名黃姓女子,騎車行經向上路時,突然被一部從快車道切到慢車道的自小客嚇到,女騎士自撞路旁標誌桿受傷,轎車則開離現場,警方根據熱心民眾提供的行車影像,找到自小客駕駛,認定他變換車道釀禍,加上肇事後逃逸,吃上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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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在慢車道,一輛銀色轎車突然從快車道切進來,天雨路滑,女騎士急煞車胎一滑,直接往路邊標誌桿猛一撞,摔車倒地,機車還滑飛10多公尺遠!


驚險畫面再看一次,女子被突然切入的轎車嚇到,機車左搖右晃,失控犁田,救護車來了,受傷女騎士痛到坐在路旁,身旁這些人,都是後方見義勇為的熱心民眾,幫忙攙扶,但現場沒有碰撞痕跡,警方原以為是起自摔意外,行車紀錄器一看,案情逆轉,銀色轎車才是肇事原兇。

台中四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張文瑞:「因果關係造成的(車禍),雖然說他沒有碰撞,但是他沒停下來也沒救護傷患。」

警方找到開車的賴姓男子,他還喊冤根本沒碰撞,殊不知因為不當變換車道,害人摔車已經肇事,加上無故離開現場,影帶鐵證歷歷,讓他被依肇事逃逸罪嫌,移送法辦。(民視新聞喬祖豫、賴政坤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