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輪旅遊契約要看清楚 消費者抱怨各種不合理
暑假是旅遊旺季,除了搭飛機出國玩,近來豪華舒適的郵輪,也成為另外一種熱門選擇,光是2017年上半年,全台搭郵輪的旅客就多達40萬人次,不過你可能不知道,如果已經跟旅行社訂了遊輪行程,出發前14天臨時取消,旅費完全被沒收,也讓消費者抱怨,有夠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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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勢磅礡的豪華郵輪,航行在海中央,還有五星級的雙層遊泳池,讓遊客能徹底體驗慢活,近年來台灣搭郵輪的人次,屢創新高,今年上半年遊客數,就多達40萬人,但如果報名了郵輪行程,卻臨時有事取消,該怎麼處理?

你沒聽錯,就算2個星期前取消,還是一樣得負擔旅費,調查發現,國內有4家旅行社,明文規定旅客在出發前64天,取消郵輪行程,得付15000元,等於是全部訂金,而14天前取消,100%團費都要被沒收。
   
把郵輪的退費規範,跟一般的旅遊退費規範拿來比一比,一般的旅遊團,41天前取消,只需要賠償5%,就算是旅遊前20天內,也只需要負擔30%,只有在旅遊行程開始當天臨時取消,才需要負擔100%旅費,跟遊輪的規定相比,明顯落差很大。

除了退費的規範有問題,郵輪的官方公告,寫明郵輪業者不對飲食做出保證保固,及假設船上設施,造成損傷損害,業者不用負擔責任,也都被點出很有問題,提醒民眾,郵輪旅遊的契約對消費者相當不利,出遊前可得睜大眼睛,看清楚!(民視新聞翁子媛、賴冠諭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