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兒子想聊聊? 婦人揪友開車押人

台中地檢署前,昨天(24日)下午,發生強行押孩童上車事件,原來是一名洪姓婦人,和前夫離婚,兩人出庭打官司,結束後,洪姓婦人叫他的朋友余姓男子,把兒子帶上車,事後她向警方說,是思念兒子,想要聊聊,沒有強押意圖。

路口監視器,看得到,銀色賓士車,快速通過路口,車上當時載著一名10歲小男童,疑似遭到親生母親強行帶走,而擄人的地點,竟然是在地檢署前。

24日下午,彭姓男子帶著兒子出庭,和前妻洪姓婦人打官司,但沒想到,他們父子倆,走出地檢署,兒子卻被前妻友人余姓男子,連哄帶騙,半推半拉上了車,小男童爸爸發現,在後頭大喊,我的小孩被押走了。

西區所所長林清波:「他們在監護權的部分,小孩子是由男方來監護,在協議中裡面有提到3年內不得,對小孩子有訪視權。」

事後,小男童生母,洪姓婦人向警方供稱,兒子說想回家,加上很久沒見到兒子,其實彭姓男子,和洪姓婦人離婚,爸爸擁有小男童監護權,雙方協議,洪姓婦人3年內沒有探視權,母親思念小孩,但擅自帶走,恐怕犯了妨礙自由罪,和略誘罪,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

(民視新聞/陳仕承、黃信儒 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