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遭毆致癱瘓?告傷害敗訴  家屬難接受

一名蔡姓老翁去年(2016年)11月在路上和人起口角,遭一巴掌打倒在地,無法行動,回家後半夜起來上廁所跌倒,從此癱瘓。家屬告對方傷害,不過檢方認為,老翁是後來自己跌倒的,傷勢和被人打沒有直接因果關係,不起訴處分,讓家屬無法接受。

老翁站在在店門口,突然後方男子衝上來,雙方發生肢體碰撞,接著兩方人馬對峙,女方不斷指手劃腳,情緒相當激動,就看到男子一拳往頭上打,倒地不起。

事情發生在去年(2016年)11月,一名蔡姓老翁經過三重正義北路,和人起口角,衝突一觸即發。原來老翁原本走在騎樓下,騎機車的女子不知是有意,還是停車技術不好,三次阻擋了老翁去路,蔡姓老翁一氣之下,猛推機車上的女子,接著遭到女方男友報復,沒想到卻間接導致老翁癱瘓。

但去年(2016年)11月2日,蔡姓老翁發生爭執後,到市立三重醫院驗傷卻沒傷,2天後在家上廁所跌倒,再赴馬階驗傷。但檢方認為,傷勢因果關係不強烈,不起訴,家屬無法接受這個結果,決定據理力爭。

(民視新聞/王皓宇、劉毓琦 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