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養野生獼猴 餐廳老闆違反野保法

苗栗縣苑裡鎮有位餐廳老闆,私自圈養野生獼猴,在獼猴的脖子栓上鐵鍊,限制行動,員警接獲報案前來處理,動用麻醉槍抓到猴子,當天予以野放,餐廳老闆說,抓到這隻獼猴1年來,把牠當寵物養,每天還買水果給猴子吃,花了不少錢,只是飼養獼猴是違法的,現在被警方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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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牆上,這隻獼猴的脖子被鐵鍊栓住,鐵鍊的另一端就綁在樹幹上,大隊人馬一靠近,猴子大驚失色,提高警覺。為了避免被攻擊,農業處人員,只好動用麻醉吹箭,2分鐘後,猴子的動作愈來愈遲緩,最後癱軟倒下。

這隻大約3歲的獼猴,是在苗栗苑裡一家越南小吃店的後院被發現,圈養猴子的是餐廳老闆,他說一年前發現這隻猴子在附近的樹上很可憐,於是以香蕉引誘,抓到猴子後,怕牠亂跑被車撞,才以鐵鍊栓住。

但台灣獼猴屬於台灣特有種野生保育類動物,是台灣除了人類以外,唯一的靈長類動物,不得獵捕、宰殺、買賣、持有或飼養繁殖,否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60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金。唯一的辦法是將牠野放,回歸山林。

(民視新聞/邱俊超 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