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進到黃琪住處,搜到大批名牌衣物、香水、包包,懷疑都是他盜刷而來的,警方調查,今年(2017年)4月黃琪取得被害人個資後,以話術詐騙銀行客服,要求更改信用卡登記手機,接著去辦APPLEPAY信用卡驗證,綁定行動支付,至少盜刷70000多元。
黃琪甚至還假冒林青霞助理,詐騙飯店折扣,雖然以30000元交保,但黃琪卻繳不出錢,改為限制住居。
不過,對於盜刷行為,黃琪則全盤否認,26日清晨,發聲明駁斥,黃琪指出,信用卡相關資料和年籍資料,都是持卡人授權給他使用,沒有盜刷,同時授權資料和對話,他都有保留,不能因為雙方關係改變,就否認授權事實,還誣指他盜刷。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副大隊長黃壬聰則表示,目前黃琪的說法,並不影響盜刷行為的成立,這個盜刷是經過銀行,正式向警方報案,所以警方的調查是依合法程序進行,並沒有問題。
警方堅持黃琪盜刷事證明確,但黃琪不但不承認,還說,他已經整理好持卡人授權的相關資料預計8月28日會遞狀到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不過他也強調,不論有罪無罪,都由他一個人承擔,罪不及無辜的母親和他愛過的人,他會完全扛下。
對於黃琪要採取法律行動,警方表示尊重,一切依法辦理,畢竟黃琪到底有沒有罪,可不是他發聲明說了算,最後還是得交由法官裁定。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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