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員警蘇憲丕的兒子,眼眶含淚強忍憤怒,他身穿「人生苦短」的黑色T恤,親自出庭聆聽判決,得到的結果,是他認定的兇手獲判無罪,鄭性澤則拿出自己寫的信,公開唸給蘇憲丕的兒子聽,信的一開始,就回到15年前。
「當年我被警察帶到殯儀館,逼跪在你父親靈外前,你的眼神告訴我『你是壞人』,但當時我無法告訴你我不是。」──鄭性澤
相望那一眼之後,鄭性澤坐牢,經歷10年死囚生活之後,去年高分檢裁定釋放鄭性澤,他重獲自由。
2002年1月5日,台中豐原十三姨KTV,有酒客開槍鬧事,豐原分局偵查員蘇憲丕等員警到場處理,卻爆發警匪槍戰,蘇憲丕中彈殉職,歹徒羅武雄也斃命。羅武雄的司機鄭性澤,被控射殺蘇憲丕,一審判鄭性澤死刑,2006年,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但是到了2016年,台中高分檢認為兇手可能另有其人,替鄭性澤聲請再審成功,台中高分院在歷經一年多審理,逆轉改判判鄭性澤無罪。
台中高分院庭長黃仁松指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羅武雄在持克拉克手槍朝酒瓶開槍以後,有把制式克拉克手槍,交給鄭性澤的事實,是羅武雄來射擊被害人。」
鄭性澤曾經被關了5000多天,家屬幾度等著收屍,如今他由媽媽和司改團體陪在身邊,滿臉笑容。雖然台中高分院宣判鄭性澤無罪,不過台中高分檢檢察官,還是有權利聲請再審,不過鄭性澤已經迫不及待要開始新的人生。
(民視新聞/徐秘康、陳建華 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