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  鄭性澤逆轉無罪

遭控殺警歷經5度判死的鄭性澤,再審後逆轉獲判無罪!15年前發生在台中豐原13姨KTV殺警案,造成員警蘇憲丕以及嫌犯羅武雄兩人死亡,當時人在包廂裡的鄭性澤,被控涉嫌拿槍打死警察,2006年死刑定讞,卻在羈押了5231天後,檢察官主動聲請再審,鄭性澤獲得釋放,如今高分院法官認為,鄭性澤應該是被刑求而做出自白,加上鑑定後不排除開槍的是嫌犯羅武雄,因此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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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15年獲判無罪,死刑定讞的鄭性澤,終於有機會告訴死者蘇憲丕的兒子,藏在心中多年的話。

情緒激動,聲音帶點顫抖,鄭性澤慶幸自己還沒執行死刑,強調真的不是殺人兇手。

15年前發生在台中豐原13姨KTV殺警案,命案現場血跡斑斑,起因是嫌犯羅武雄在包廂內開槍滋事,警方到場後發生槍戰,羅武雄當場被擊斃,員警蘇憲丕也不幸中彈身亡。

人在包廂的鄭性澤,小腿中彈骨折送醫,事後遭控開槍殺警,歷經4度判死,2006年死刑定讞,原以為翻案無望,十年後檢察官認為,羅武雄中彈順序應該先腹部才是胸部,有可能不是立刻死亡,無法排除他開槍,裁准再審暫後,法官做出四大無罪理由,包括警訊自白,違背辦案程序,加上看到鄭性澤當時臉上的瘀傷,認定遭到刑求,自白不足以採信,彈道比對更發現蘇憲丕中彈方向,都來自同個方向,連開三槍而非兩階段開槍,雖然有驗出火藥殘跡,但不能證明開槍,包括警方看到的槍管顏色跟彈殼位置,不排除開槍的是遭擊斃的羅武雄。

多年來律師團和聲援團體,共組鄭性澤平反大隊到處申冤,作家張娟芬更將案情疑點,重新回顧整理出書,更將證人證詞重新分析。

對於再審無罪,平反成員心中感觸良多,15年來被灌上殺人罪名的鄭性澤,如今獲得無罪,此時此刻,也成為他人生改變的起點。(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