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晚間9點,酒駕男子,和警方展開追逐,雙方從大馬路追到小巷子,10多分鐘後,警方前後包抄,嫌犯竟然一個倒車,衝撞警方,40歲的蔡姓男子無路可走,只得下車,卻趁著酒意,大聲為自己辯解。
折騰了一會兒,嫌犯吹出來的酒測值,竟然高達1.29,連警方也咋舌。苗栗竹南所巡官張嘉學指出,「一般來說超過1的話,就是糜醉的狀態,那1以上,就幾乎是沒有意識的在開車了。」
警方一查,蔡姓嫌犯是第4次酒駕被抓,前3次分別在2011、2013以及2015年,屢屢酒駕,一犯再犯,猶如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也難怪前警大教授葉毓蘭有感而發,她在臉書發文說,根據法務部統計,近3年酒駕起訴的,平均判刑3.6個月,而且犯3次以上才入監,警察一直抓,法官一直放,直到這些酒駕累犯撞死人,她也感嘆「年輕的烘焙師夢斷黃泉,誰是幫兇,再清楚不過」。
(民視新聞/邱俊超 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