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劉政池竊占國有地 何志偉判賠35萬

台北市議員何志偉4年前指控,前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胞弟劉政池,位在陽明山上的七七行館,不但是違建,還涉嫌侵占國有土地,說他「還有很多土地也都用類似手法侵占」,讓劉政池相當不滿,一狀告上法院,高院今天(28日)判決何志偉敗訴,要賠償35萬元,並且登報道歉。

台北市議員何志偉,遭法院判賠35萬元給前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胞弟劉政池,只因為他的這段發言。2013年,劉政池位在陽明山上的「七七行館」,遭爆料霸佔國有土地、蓋違建,當時何志偉帶媒體會勘,指證歷歷,引爆輿論爭議。劉政池事後不但被士林地院,以水土保持法判刑2年3個月,陽明山管理處還帶隊,拆掉七七行館的其中2/3。

劉政池因此控告何志偉,求償350萬元,一審士林地院認為何志偉無法明確舉證,判他敗訴,賠償50萬,並在4大報頭版刊聲明。不過到了二審,高院改判35萬,這個結果讓何志偉很委屈。

如今的七七行館一大片斷垣殘壁,鋼筋、磚塊散落一地,連大門都只剩一塊黑布,劉政池不願清除,說要留著當日後求償的證據,認為七七行館當年是「大芳白粉廠」的舊址,專門供應「北投燒」的燒窯原料,是1962年就興建的,指控陽管處拆錯了,要求復原。

只是議員也不放棄,說這是「借屍還魂」,官司也會上訴到底,七七行館的爭議,恐怕還有的吵。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