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示一口氣收到的罰單,陳小姐邊說邊覺得委屈,這5張罰單都是在11月3日,從上午10點47分~10點54分,全部都是因為車速沒有達到最低速限,地點就在雪隧裡。
其實雪山隧道最低速限規定,原本是60公里,但擔心龜速車影響車流順暢,2017年3月間,才提高為70公里,並從4月間開始開罰。陳小姐說第一次開雪隧,速度慢是因為車子裡載了正在做化療的母親。
更讓她傻眼的是,打電話詢問主管單位,得到的居然是5張罰單還不算多。
現在陳小姐打算提出申訴,她知道有錯要罰,但已經記取教訓,就希望5張減少一點,不要造成生活負擔。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