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站限10分鐘出站太嚴格 台鐵宣布不實施

台鐵原先預計要於明年元旦開始,實施新版《旅客運送契約》,規定旅客在列車到站下車後,10分鐘內必須出站,若無正當理由,將加收最低起碼里程票價15元。而昨(6)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多名立委認為10分鐘的規範並不合理,交通部長賀陳旦也認為有點太嚴格。對此,台鐵局今日檢討過後,已經確定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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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新訂的《旅客運送契約》,原是為了防止民眾逃票,用區間票價搭自強號,故意逗留至下班區間車抵達後再出站;或用電子票證搭區間車超過70公里,延遲出站時間剛好遇上自強號,部分里程恐怕會被以自強號票價收費。

台鐵局運務處長張錦松表示,聽取多方意見後,考量很多民代和民眾反映,包含有些車站較大、下車點離出口較遠,或是許多乘客習慣等人潮散去才出站、尖峰與連假人潮多,出站速度較慢等。另外,員工在執行上可能會跟旅客有所爭執,所以經內部檢討後決定不實施,但還是呼籲旅客盡快出站。

(民視新聞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