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藍姓婦人一家三口,2016年3月到烏來溫泉會館泡湯,沒想到在吃完早餐後,竟在大廳的電梯口跌了一大跤,她氣得針對打掃的清潔人員提出告訴。
灰色地板平常不仔細看,很難看出究竟是濕的還是乾的,婦人因此跌倒受傷。準備返回房間的藍姓婦人,來到電梯口,疑似沒注意剛拖好地,地板濕滑重心不穩跌倒,造成右腳踝骨折。
藍姓婦人質疑清潔員在電梯口周遭,未設立警告標語,又沒提醒告知,怒告飯店跟清潔員,但打掃人員強調,當時有設立警告標語。
而放的位置靠近階梯處,也有口頭告知提醒,但法官認為設立位置太遠仍有疏失,判清潔員3個月徒刑。
只是婦人後續求償,讓飯店跟清潔員超傻眼,包括醫藥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以及移民費用,加一加2千萬港幣,讓屬於低收入戶的清潔員,根本無力負擔,現在也只能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根據了解藍姓香港婦人,是一名高中老師,當時開刀住院將近一週。來台泡溫泉,卻因跌倒受傷,讓後續行程全都泡湯,而飯店對於婦人高額求償金,也只能交給法官做出合理判決。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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