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酒駕!林佳龍出奇招 肇事車都沒收

酒駕如同全民公害,但抓不勝抓,該怎麼防範?台中市長林佳龍出奇招,他建議中央修法,未來如果酒駕者致人傷亡,肇事車輛等同犯罪工具,一律沒入不予歸還,林佳龍認為此舉一招見效,但民眾認為治標不治本;而法界說,這麼做可能有違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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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媽媽,一個經歷過酒駕喪女之痛的傷心母親,悲劇過了5年,她再度站出來,要求台中市長林佳龍,抓酒駕拿出鐵腕,林佳龍想到了這一招。

台中市長林佳龍:「建議中央能夠修改法令,對於酒駕肇事的車輛予以沒入,酒駕開車的這台車就變成犯罪工具。」

酒駕致人死傷,林佳龍比喻,就像犯罪一樣,不只喝酒的人要抓、開的車等同犯罪物證得一併沒收,他說會有這個想法,跟日前台中市連續幾起酒駕致死車禍,有關去年11月,金錢豹酒女,開賓士車,撞死年輕烘焙師,才事隔一個月,又發生賓士車酒駕,還冷血輾死工人肇逃的案件,林佳龍率先發難提議,酒駕一旦肇事,車當場沒收不再歸還。

不過有民眾說,沒收車根本沒用,因為酒駕者還能再買車,這樣根本治標不治本。律師林瓊嘉也說,酒駕肇事就把車輛沒收,這部分不論是被告所有,還是無辜者所有一律沒收,這部分有違憲的顧慮。

酒駕肇事車輛沒收,這項提議還有爭議;台中市為了向酒駕宣戰,取締更擴大到不分晝夜,能不能變成有感成效,市民等著看。

(民視新聞喬祖豫、林進龍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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