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行賄朴槿惠 三星少主李在鎔獲緩刑當庭釋放

南韓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涉嫌向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及其閨蜜崔順實行賄,去年(2017年)一審被判5年,他隨即上訴。首爾高等法院今天(5日)下午改判李在鎔有期徒2年半,緩刑4年,李在鎔當庭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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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察陪同下,南韓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步出首爾拘留中心,在走向等在門外的大批媒體同時,李在鎔也走向自由,結束了353天被羈押的日子。

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非常抱歉沒能以最好的一面和各位見面,過去一年對我極為寶貴讓我得以反省,我會更加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

2016年10月李在鎔被南韓檢方指控,向前總統朴槿惠及親閨蜜崔順實行賄,換取三星旗下事業的合併。李在鎔被起訴行賄、舞弊、做偽證等罪名,於2017年2月17日遭到逮捕,2017年8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李在鎔賄賂朴槿惠、挪用公款、隱匿資產等判5年有期徒刑,但到了二審,只認定提供崔順實的女兒駿馬一事,確屬行賄罪成立。

至於提供南韓冬季體育英才中心資金,涉嫌將資產移轉出境,做偽證等檢方指控,都被認為證據不足,宣判無罪。首爾高等法院改判李在鎔2年6個月,緩刑4年,當庭獲釋。(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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