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嘉義這間彩券行,去年底開出一注獨得大樂透頭獎3.92億元,先被扣了20%所得稅,大約7000萬元,由於彩券是兩個人集資購買,因為沒有先跟國稅局報備,平分獎金時匯款給另一個人,居然再被扣了兩千萬的贈與稅,合計共繳了近億元的稅金。大多數民眾都是第一次聽到有這樣的規定。

獎金贈與稅爭議不只這一件,先前在台中,有5個人合資買威力彩彩券,幸運中了29億元,先被扣一筆將近7億元的所得稅,因為有4個人分獎金,再被扣3億元的贈與稅,共計繳了近10億元稅金,相當驚人。
根據規定,贈與稅免稅上限220萬,總金額在2500萬元以上就得繳10%稅率,如果獎金在5000萬以上,贈與稅率最高會被課到20%,也因此集資包牌的中獎人被扒了兩層皮!
為了不被課贈與稅,集資買彩券或刮刮樂的票根、參與者簽名、出資比率、影印保存,都得在開獎前,保存下來,否則中獎還要被課兩層稅,真的很心痛。
(民視新聞/鍾心怡、羅執中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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