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偷夾柳葉魚 原價10元遭判賠3萬元

一條3萬元的魚,貴在哪裡?案發在台中司法大廈,地下室賣自助餐,有一名婦人買一個40元的便當之後,另外偷夾一條柳葉魚卻沒有付錢,被老闆發現報警送辦,一審法官依竊盜罪,判處老婦人拘役30天,如果要易科罰金,必須繳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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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酥雞攤準備好的柳葉魚,下油鍋去炸得酥脆,受熱後魚身微微彎曲,是銅板價的國民美食。

在台中司法大廈地下室的自助餐,一條柳葉魚賣10元,不過,涉案的老婦人,當天結帳的便當裡,本來沒有柳葉魚,而是排骨青菜和白飯,老婦人付了40元,把排骨便當帶走



老婦人連便當都沒拿,急著跑了,自助餐老闆帶著法警,在法院外的公車站牌下,抓到77歲,偷走一條柳葉魚的老婦人。

老闆說,老婦人經常出現偷竊行為,老闆每次都裝做沒看到,這次竟然被老婦人反咬誣告,老闆鐵了心提告。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莊深淵說:「婦人已經有幾項前案記錄,家境小康,實在沒有必要從事這樣的犯罪行為,而且在審理的過程當中矢口否認犯罪,犯後態度不佳。」

一條柳葉魚賣10元,法官判老婦人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這3000倍的開罰比例,引發爭議。

老闆雖然覺得老婦人很過分,不過她相信大部分的客人都很誠實,她還是會以服務大眾的心態,繼續賣便宜好吃便當,給顧客填飽肚子。

(民視新聞徐秘康、陳建華、黃信儒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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