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1.38公斤黃金出境沒申報 男被罰百萬

桃園機場海關查獲民眾攜帶超額黃金,一名要飛往美國紐約的陳姓男子,行李通過X光檢查時,被發現裡頭有7條黃金、2個金元寶,共1.38公斤市價約174萬元,依規定只能攜帶價值兩萬美金的黃金,因此陳姓男子若要取回黃金,得付114萬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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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條一個個一擺上,又放上2個金元寶,這不是銀樓,而是海關在出境旅客行李中,所查獲的黃金,共有1384.41公克。

這名陳姓旅客,9日傍晚到桃園機場,準備飛往美國紐約,托運行李經過X光檢查時,安檢員發現有異,通報海關到場開箱,發現裡面有7條金條、2個元寶。金條上面打印了「景福」、「千足純條」,「9999」等印記,每條重達186.9公克,市價約23萬,金元寶每只重37.27公克,價值約4萬7。海關初步估計,這些黃金市值約總價174萬元,依法要繳交114萬罰鍰,才能取回。

陳姓旅客向海關表示,他從美國返台探視生病母親後,是母親託他帶回美國保管,他不清楚攜帶黃金出境,需要申報的規定,為此要付出上百萬,相當的懊惱。只是機場處處有海報,提醒民眾,攜帶外幣、黃金、珠寶等都有上限,入出境民眾一定要注意!!(民視新聞/賴國彬 桃園機場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