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過勞釀死亡事故  勞團籲雇主接受刑罰

國道1號發生貨運司機因為過勞撞死兩名警察的悲劇,引來勞工團體不滿,再度走上街頭抗爭,勞團要求能修正勞基法及職安法,希望未來造成勞工過勞死傷的雇主,能受到刑責處罰且不得易科罰金,不過目前已經推動了5個月的修法連署,卻依然沒有達到成案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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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舉著企業課刑責的標語,邊呼喊口號,勞工團體為了近日來的過勞爭議,再度走上街頭。

勞團代表掩不住激動情緒,一提到22日的國道貨運司機過勞,造成警察被撞死的悲劇,全場還默哀1分鐘,這次勞團再度站出來,除了希望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也希望讓勞基法修法草案,能盡快通過連署。

工傷協會前秘書長楊國楨:「我們不太相信提高罰責可以抑止過勞案再持續發生,我們認為課刑責其實刻不容緩。」

勞團提出修法兩大版本,包括勞基法77之1條,要求讓勞工過勞的雇主,處6個月以下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另外還有職安法第40條,要求未妥善制定工時的雇主,能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目前只有職安法通過連署門檻。

花了5個月時間遊說,卻遲遲跨不過連署門檻,勞團心急如焚,更不排除有下一階段的個別立委拜訪,就是希望能用刑責嚇止雇主違法,避免過勞情況再度發生。

(民視新聞/翁子媛、呂炯緯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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