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成告輸了! 只因拍片講過「這句話」

名醫高大成去年指控,2012年間,他協助抗過敏衛教協會理事長陳湘青,拍攝如何吃維他命B群照顧身體的公益片,卻變成了宏醫生計的商品代言廣告;高大成對陳湘青和拍攝公司求償100萬元,並且要登報道歉。但法官認為,高大成在廣告中,清楚說了「我建議選擇宏醫生技」,明顯是產品代言,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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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看似產品代言的影片,法醫高大成下載之後,加上「未經本人同意,被變造剪輯本人影像」警語,回po在網路上,表達抗議,去年他控告生計公司「假公益變真代言」,求償100萬元,卻被法官判決敗訴。

高大成表示,「我就是要求得公正的判決,才會去拜託法院處理,他們卻當成我自己笨被騙了,這樣有什麼公正可言,我覺得很奇怪。」

高大成指控,2012年間,抗過敏醫藥理事長,當時的宏醫生技公司負責人陳湘青,找他拍攝公益片,教大家如何補充維他命,雙方還簽了一份零元的合約,結果影片卻變成了銷售廣告,還在購物台播出。高大成事後覺得受騙,向陳湘青以及拍攝公司求償100萬元,但卻因為高大成在影片中,說了,「我建議選擇宏醫生技」

法官認為,高大成在廣告中清楚說出產品名稱,認為是廣告代言宣傳,因此判高大成敗訴。

高大成表示,「我去求取公道,你們卻判決『是你應該,是你自己不注意』怎樣,,那我也沒話說了,但你要看我嚥不嚥下這口氣。」

高大成表示,不會再上訴,但陳湘青提出的肖像權同意書不是正本,疑似轉貼製成,他的身份證字號也不對,會另外對陳湘青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民視新聞/中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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