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首例!蘇炳坤特赦後再審 今宣判無罪

32年前遭指控搶新竹銀樓的蘇炳坤案,蘇炳坤當時遭判刑15年,福行,後來前總統陳水扁特赦,但蘇炳坤堅稱當時遭到刑求,也堅持要洗刷自己莫須有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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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炳坤為此案逃亡10年,稱遭到另名慣竊誣陷為共犯,並遭警方刑求,1997年他到案入監,共被關了900多天,檢方為蘇炳坤申請4次非常上訴、4次再審均遭駁回,2000年經時任總統的陳水扁特赦,蘇炳坤第五度聲請再審,終於獲高等法院裁准再審,開庭時,公訴檢察官更當庭表示:「本案證據不足,應判無罪。」今天最高法院宣判蘇炳坤遭控竊盜因證據不足而無罪。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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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蘇炳坤案 盼找回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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