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著照片,老先生想起過世的老伴,心酸湧上,眼眶泛淚,前年(2016年)10月的一場車禍,造成69歲的李姓婦人,頭部重創癱瘓,13個月後死亡。

家屬氣憤,因為29歲游姓女子,先違規停車去買東西,請友人到車上拿錢包,結果未注意來車,突然開車門,導致李姓婦人摔車重傷,最後法官判車主無罪,友人過失致人於死,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這樣的判決讓家屬不能接受。
死者兒子痛批:「妳如果沒有違停在那,為什麼會有後續妳去買東西造成開車門致死的問題。」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廖國勝說:「車主本身雖然有違規停車的行為,但是這件車禍的發生原因是車主男友在開車門拿東西的時候不慎。」法院判決指出,騎士已經避開違規停車的部分,害摔車的是開車門,所以車主無罪,家屬無法理解決定上訴到底。
(民視新聞/鄭孝欽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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