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獲報案,說在大順二路與莊敬路口有小黃司機酒駕,員警到場果然發現一輛計程車停在路邊的停車格內,司機卻在裏頭呼呼大睡。
小黃司機一開口,就散發濃濃的酒味,警方立即酒測,發現酒測值高達0.7,但小黃司機卻說他沒開車。
小黃司機說,自己只是坐在車內睡覺,否認酒後開車,但警方到場時,計程車是發動的,車燈和營業燈也都是亮的,不管有沒有上路,都已經達到酒駕的標準。
民族派出所副所長傅水利說,「酒駕的定義就是有發動,除非他坐在裏面休息,沒有發動引擎,我們合理懷疑他酒駕,因為他營業燈也開、大燈也開、冷氣也開。」
警方表示,雖然報案人沒有明確指證有看到小黃司機有移動車輛,但依據現場情況,警方就能依法開罰,先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同時也會再調閱監視器,以及傳喚報案人,供檢方進一步偵辦。
(民視新聞/呂鎌顯、陳芷萍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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